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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用柔性司法彰显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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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9月04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马琳媛)近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吴忠监狱、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为民初心,主动担当、高效联动,紧急调整庭审安排,提前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假释案件,为服刑人员与其病危家人相见争取宝贵时间,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保障服刑人员合法人权,用柔性司法彰显法治温度。
吴忠监狱服刑人员唐某(化名)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积极改造,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参加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综合表现良好,符合假释法定条件,司法机关依法启动其假释审理程序。就在案件正常推进、即将择期开庭审理之际,承办检察官、法官在调查了解其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情况时,唐某家属反映唐某母亲病情急剧恶化,已处于病危状态,弥留之际唯一的心愿就是再见儿子一面。
为了不让老人留有遗憾、不让服刑人员错失尽孝机会,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的基本人权与情感权益,检、监、法迅速达成共识,第一时间核实家属所述病情、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情况,结合唐某改造表现、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等综合要素,确认其无再犯罪风险、符合假释审理及人性化处置条件,通力协作,快速完成案件材料复核、流程审批、庭审排期等各项前置工作,将原定假释开庭日期提前。
在充分做好各项庭审准备工作后,该案顺利提前开庭审理。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程序合法合规,合议庭结合监狱举证、检察机关出庭意见、罪犯服刑改造表现、社会调查情况,依法完成庭审审理工作,并当庭作出假释宣判。整个办案过程高效快捷、公正规范,压缩了案件办理时限,为唐某及时出狱探视病危母亲争取到了关键时间。
此次联动提速办案,是检、监、法践行司法为民、保障人权的生动缩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惩戒与挽救相统一的刑事司法原则,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固化思维,在严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切实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