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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说法(第二百一十一期)
超龄劳动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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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8月20日 第 04 版 )
吴忠市总工会:
我是老王,今年65岁,2023年我入职一家化工厂担任门卫。到今年3月化工厂因为效益不好一直拖欠我的工资,再加上我感觉自己的身体确实有些吃不消,所以主动提出了辞职。一直到6月,化工厂欠我的工资还是没有给我。我之前听说超过60岁就不属于劳动者了,想要回被拖欠的工资很难,我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做?王先生你好:
针对你的问题,我会答复如下:你听说的“超过60岁就不属于劳动者”的说法,源于以往司法实践中“一刀切”的做法,但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超龄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益,为你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提供了强力的法律依据。
据此你可以依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欠付工资。
办公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北街189号(吴忠市友谊医院对面)
维权热线:0953—6512351
吴忠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