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凭借完整证据链依法追诉收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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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7月08日 第 07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张力洋)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面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孙某全程拒不认罪、百般狡辩的情况,办案检察官依托完整证据链条,多维审查锁定其主观明知的犯罪事实。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孙某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孙某在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站期间,先后三次非法收购孟某某等人在盐池县盗窃所得的电缆线,累计支付收购款12.3万元。案件侦办及一审审理阶段,孙某始终拒不认罪,企图规避刑事处罚,且供述反复、漏洞百出,其先辩称仅使用现金结算,后又改口为微信付款,前后说辞自相矛盾,畏罪抵赖意图明显。

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细节,固定完整证据链,证实孙某主观明知涉案电缆线为盗窃赃物。经销赃人员证言相互印证,证实孙某收赃时刻意关闭监控、规避登记,只私下交易,还教唆销赃人员串供隐瞒犯罪事实。同时,正规回收行业从业者证言证实,行业常规需核验货源、实名登记,仅合规收购残旧物资,而孙某违规大批量收购全新成卷电缆线,完全违背行业经营规范。此外,孙某曾两次因违规收购物资被行政处罚,作为资深从业者,理应熟知行业监管规定,却依旧铤而走险、非法牟利。

检察官提醒广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务必严守行业监管规定,严格落实货源核验、实名登记等制度。即便涉案人员拒不认罪、恶意抵赖,完整闭环的证据链依旧可以依法定罪量刑,妄图通过拒不认罪、提起上诉规避处罚的行为终将落空,违规收赃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