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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6月15日 第 02 版 )

源头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强制纳入项目规划条件,守住雨水就地消纳利用底线;中端明确政府、社会投资项目分别在可研初设、施工图阶段编制海绵专章专篇,从设计环节严把建设质量;末端通过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改造传统直排模式,完善雨水收集设施,打通城市管网与河湖湿地连通体系,恢复自然调蓄能力,以灰绿结合模式兼顾防洪排涝与水资源涵养。针对群众关注的设施管护难题,《条例》明确刚性管护机制,彻底厘清管护权责。实行分类确权管理,公共设施、政企合作项目、住宅小区、无主设施均明确专属管护主体,杜绝推诿缺位。要求管护单位常态化进行巡查养护,对风险设施设置警示标识,在极端天气下强化巡检维护。同时明令禁止擅自占用、改动、损毁海绵设施,对违规单位最高处罚10万元、个人最高处罚5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同步赋能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对企业,明晰建设规范,设立特殊项目豁免清单,减轻企业负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维,拓宽行业发展空间。对市民,优化公园绿地、滨水空间,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缓解供水压力,城市安全韧性和宜居品质显著提升。同时,《条例》赋予公众监督权,市民可劝阻、举报破坏海绵设施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督促修复。

我市将扎实开展《条例》普法宣传,细化配套实施细则,强化常态化监督执法,全方位规范海绵城市建设、运维、管理全链条,以法治筑牢城市水安全屏障、涵养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持续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助力吴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