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赋能安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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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6月10日 第 02 版 )
(紧接一版)同时,放宽还贷提取时间范围,缴存人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再提取一次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已结清贷款的本息额。
针对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两大群体,新政实施贷款额度定向上浮政策。政策执行期内,二孩、三孩家庭在吴忠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基础上,分别上浮20万元和30万元。全职引进的自治区或吴忠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吴忠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等条件下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规则迎来重大利好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从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缴存余额合计的20倍提高至30倍。贷款额度上限明确,单职工缴存最高可贷60万元,双职工缴存最高可贷80万元;吴忠市灵活就业人员执行统一标准,单人缴存、夫妻双方缴存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60万元和80万元,其他贷款核定条件保持不变。
新政延长公积金贷款到期年限,调整贷款年龄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的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由原男性60岁、女性55岁,延长至男性63岁、女性58岁。贷款期限可延长至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全市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便民服务举措再升级,优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人小额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政策。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办理账户销户提取时,无需提供继承公证等法律文件的账户余额标准,由原3万元(含)以下调整为5万元(含)以下(均不含销户利息),其余提取事项仍严格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据了解,本次新政实施期间,所有业务同步遵照《吴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后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调整,将从其规定同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