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法治准则 厚植团结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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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6月03日 第 04 版 )
秦晋
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命脉,更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力量源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正式施行,以法治形式固化民族团结宝贵实践经验、明确民族工作基本原则、规范各方责任义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促进法》,以法治护航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厚植民族团结沃土,才能让民族团结之花在中华大地常开长盛。
深化普法宣传,夯实遵法守法思想根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自觉遵守。推动《促进法》落地生根、走深走实,必须持续深化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将法律学习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学校思政教育、基层群众常态化教育核心内容。依托专题宣讲、案例解析、新媒体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法律要义,讲清民族团结相关法定责任、行为红线与时代价值,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让尊法守法、珍视团结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善于用法,自觉当好《促进法》的践行者、宣传员与守护者,以示范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风尚。
践行法律准则,筑牢民族团结坚实防线。《促进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均负有维护民族团结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尊法守法不能止步于纸面学习,更要融入日常言行、落到具体实践。日常生活中,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包容差异、增进理解,互帮互助、和睦共处;基层治理层面,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精准把握政策边界,依法稳妥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统筹法理人情、用心化解群众难题。善于用好法治武器,坚决抵制、依法惩治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情的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民族团结安全底线。
强化法治治理,涵养长治久安团结动能。维护民族团结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要以贯彻落实《促进法》为根本遵循,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建设深度融入城乡建设、基层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把法治落实、创建成效纳入日常考核体系,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民族工作难题、化解民族领域风险、消解民族隔阂分歧,从法治源头遏制各类破坏民族团结的不当言行,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平等权利与合法权益,为促进民族和睦、社会安定筑牢坚实制度屏障。
长久以来,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谱写了团结进步的发展史诗。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民族团结并非与生俱来、一劳永逸,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更要依靠法律划定底线、防范风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始终以《促进法》为行动准则,胸怀团结大义、严守法律底线、厚植团结情怀,以法治力量守护手足相亲的民族情谊,以同心聚力汇聚团结奋斗的磅礴动能,让民族团结之花岁岁常青,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坚不可摧的根基。(作者单位:吴忠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