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案件调查(询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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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6月02日 第 03 版 )

〔2026〕3号吴忠市振正浩农牧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进行调查(询问),请你(单位)于2026年6月8日9时30分到(在)吴忠市水务局三楼315办公室接受调查(询问),请携带下列材料备查:

1.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银行转账记录;

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项目立项或备案文件;

5.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联系电话:0953—2037202

吴忠市水务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