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律之剑  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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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4月03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陈春艳)近日,由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甲伪证案,在盐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依法指控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2025年,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汪某乙危险驾驶案过程中发现,汪某甲系汪某乙堂兄,在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先后两次就案件重要事实情节作出虚假证言,还唆使另一证人官某某作伪证,刻意歪曲案情,意图帮助汪某乙逃避刑事处罚。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经全面研判梳理案件疑点,将汪某乙危险驾驶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进一步夯实证据链条。最终,汪某乙难逃法网依法受到制裁。同时,该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汪某甲涉嫌伪证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移送起诉后,经检察官反复释法说理,汪某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真诚悔过并自愿认罪认罚。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以伪证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汪某甲有期徒刑7个月,结合其悔罪态度及认罪认罚情节,适用缓刑。

汪某甲本应如实作证协助查明案情,却为帮亲属脱罪虚构事实,作虚假证言,严重扰乱司法秩序,从证人沦为被告人,最终酿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