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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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4月02日 第 04 版 )
吴忠市民王女士询问:我听说有“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想了解一下我能不能申请?
吴忠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回复:针对您关心的申请条件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凡具有吴忠市利通区居民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202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人员(男50—60周岁,女40—50周岁)。
二、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及标准
(一)“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曾经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由于其他原因灵活就业中止后再次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由经办机构审核合格的,可以继续享受补贴,补贴年限前后累计不得超过3个自然年度(年龄认定仍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灵活就业补贴时年龄为准)。
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由于其他原因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整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办机构应对申请人实际缴费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政策待遇按照享受1个自然年度计算(经办机构应留存申请人书面承诺说明)。
(二)“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上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缴费下限的50%予以补贴。2025年度养老保险补贴金额5946元/人·年,医疗保险补贴金额2912元/人·年。享受补贴不满1年的,按实际月数予以补贴。
(跑腿记者马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