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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3月30日 第 03 版 )

为进一步提升吴忠市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2025年5月,宁夏气象局下发《宁夏气象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吴忠市气象局)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气函〔2025〕7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涉及使用宁夏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土地0.0315公顷(均为永久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的通知》(林保规〔2023〕1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50号令)等有关政策法规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13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1—6836775 0951—6836767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