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四维”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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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3月18日 第 03 版 )
杨红
政绩观问题绝非简单的认识或方法问题,而是关乎党性、立场、方向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系统回答了“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谁来评判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精准把握其“四维”核心要义,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在新征程上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站稳人民立场是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这鲜明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原点。任何脱离群众、违背民意的所谓政绩,都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毫无价值,更会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要追求的政绩,应当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雪中送炭,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暖心工程,是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扎实成效。要坚决纠治“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的错误倾向,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只有站稳人民立场,政绩观才不会迷失方向,创造的业绩才能拥有坚实根基与持久生命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高质量发展是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这为“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指明了清晰价值导向。新时代,正确的政绩不再是简单的“速度情结”,而是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全面进步。要勇于改革突破,而非因循守旧、裹足不前;要注重发展的整体性、平衡性,而非畸轻畸重、顾此失彼;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而非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而非自我封闭、内卷内耗;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而非只惠及少数人。树立这样的政绩观,才能引领发展步入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轨道。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践行实干担当是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创造真实政绩的实践路径和科学方法。政绩不是喊出来的,也不是“包装”出来的,而是靠脚踏实地、锲而不舍干出来的。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坚决反对主观臆断、盲目蛮干,不搞超越发展阶段、脱离地方实际的目标与举措。看准了的事情,就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决反对虎头蛇尾、半途而废,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既要用心做好眼前可见、群众急需的显绩,更要乐于善于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坚决反对“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躺平心态和“爱惜羽毛”的精致利己主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循“三重检验”是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一“三位一体”的检验标准,构成了评判政绩科学与否、真实与否的完整体系。实践是检验政绩的试金石。一项政策、一个项目是否有效,不能只看报表数字和汇报材料,关键要看在实际运行中是否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取得实效。经不起实践检验的政绩,终究是空中楼阁。人民是政绩的最高裁决者。政绩好不好,老百姓感受最直接、最真实。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评判依据,健全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让政绩真正接地气、有温度。历史是政绩的最终评判者。一项政绩要看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是否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那些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政绩,终将被历史否定;那些奠基蓄势、泽被后人的实绩,终将赢得历史的尊重。
(作者单位:吴忠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