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1日在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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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2月25日 第 03 版 )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正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办理各类案件6196件,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有力有为护航发展要务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18人、提起公诉1264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起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组织非法聚集8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67人,对一杀多人的谢某某、社会关注的万达广场丁某某故意杀人案依法提起公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以提供劳务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团伙犯罪13人。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犯罪322人。

护航吴忠高质量发展。对标对表市委“六场硬仗”部署,运用法治力量稳增长、促发展。聚焦打好项目建设硬仗,办理能源、电力、交通等安全生产领域案件431件,依法起诉串通投标、强揽工程等影响项目建设案件42人,督促整改道路、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问题1185处。聚焦打好助企纾困硬仗,依法起诉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7人。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调取审查法院、公安机关4427件涉企案件信息,立案监督涉企刑事案件15件,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案件9件,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6件,依法惩治侵犯奶牛养殖、危化品经营等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6件。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牵头打造6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站,联合化解工伤待遇、劳务纠纷等191件,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肯定,《法治日报》作了专题报道。聚焦打好深化改革硬仗,围绕“四水四定”“六权”改革等领域,立案办理非法取水、林草资源、殡葬事业等公益诉讼案件51件,督促行政机关追缴国有财产损失1636万元。

倾力守护美丽吴忠。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深化落实最高检与水利部“榆林会议”精神,开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吴忠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持续深化“检察+”工作机制,立案办理水污染防治等公益诉讼案件94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污染及非法占用河道130公里,恢复林草地496亩,关停和整治无证取水、违规取用地下水设施19处,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73万元,工作做法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以通讯形式专题报道,多家中央媒体转载。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宁夏渠首管理处创建“九渠青绿”公益诉讼协作品牌,推进古灌区灌溉工程遗产共建共管、共治共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对最高检层级交办的11件涉水污染、大气污染、破坏草原等中央环保督察线索逐一核查,督促行政机关全部整改。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助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3人,其中原厅级干部3人。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起诉教育、金融、农业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4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起诉行贿犯罪14人。坚持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并重,检察环节追回赃款132万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犯罪2人,均作有罪判决。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善作善成守护民生福祉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打好提振消费硬仗,依法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38人,立案办理医药行业人证分离、社区团购等公益诉讼案件26件。聚焦打好稳岗就业硬仗,办理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监督案件29件。聚焦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113人。聚焦乡村全面振兴,立案办理“三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件,督促行政机关追缴耕地占用税242万元,恢复耕地101亩。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依法起诉办理盗掘、非法倒卖“龙骨”案件7人;开展长城保护“回头看”专项行动,监督主管部门设置保护标识130处,积极推动争取专项资金741万元用于修缮明长城。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办理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支持起诉案件104件。立案办理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6件,监督全市公立医院为60周岁以上老年患者减免挂号费,积极助推建设安全、幸福的养老环境。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督促革命烈士陵园铺设无障碍通道,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劳动者权益保护,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21万元。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依法起诉27人。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向因案致贫的90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8万元。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优“小白杨”未检品牌,促进“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357件。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7%、31%。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62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82人;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2人。组织召开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会,加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45人次,监督送教83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制发督促监护令45份,提供家庭教育指导39次,监督落实入职查询2800人。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开展普法宣讲145场次。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6%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超过95%。深化检调对接、检法联动,办理刑事、民事和解案件18件。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院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65件,受理的689件信访事项,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办理结果答复率均为100%。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吴忠检察实践,充分运用“检察+综治”,在全市10个乡镇设立“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依法化解矛盾纠纷86件。以办理的案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命案防控预警治理监督模型运用,筛查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风险线索1760条,发出风险预警提示函19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监督与共治结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0件,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精耕细作强化法律监督

提质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强化刑事诉讼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加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案件质效持续向好,全年无撤回起诉和无罪案件。扎实推进“出庭公诉能力提升年”专项活动,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履行监督职责1076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王某某抢劫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公诉庭”。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依法监督立案25件、撤案131件,纠正漏捕、漏诉15人,协同公安机关专项清理刑事“挂案”30件,一体提升执法司法质效。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6件。两级院接续抗诉的“门某强奸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刑事抗诉优秀庭审。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组织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9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98件,监督判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13人。

持续做优民事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依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3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改判5件;对判决、裁定正确,审判程序合法的116件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1件,法院采纳率95%。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纠正虚构劳动合同骗取生效裁判文书,领取社保基金等案件4件。开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78件,督促法院执行到位37万元。

精准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458件,其中受理当事人不服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件、审结29件(含积存);对于行政生效裁判正确、程序合法的24件案件,依法做好服判息诉工作。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等案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件,法院采纳率96%。对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案件精准监督,监督再审的李某诉某镇政府土地征收补偿行政纠纷案,被最高检评为高质效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例。深化“府检联动”,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牵头与市公安、司法等20家单位会签“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受理案件378件,提出检察意见128件,行政机关作出处罚115人。

稳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共立案办理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7件。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167件,98.7%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法院全部支持。立案办理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件,联合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及滞纳金311万元。协同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77万元获法院支持。与兰州军事检察院会签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军人权益、侵占军用土地、破坏军事设施等方面的案件办理,共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坚持为事业强基,严管厚爱锻造检察铁军

政治建检凝心铸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统战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自治区检察院请示报告63件。实施党建文化品牌创建行动,打造12个党建品牌,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融立方·案管芯”被最高检评为“一院一品”特色品牌,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建经验入选最高检党建与业务融合实践典型事例。

守正创新优化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一体抓好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实施个案质效提升、典型案例培育引领行动,检查评查案件2327件,评选发布典型案例68件,其中50件获评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推进数智检察,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各类案件543件。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研发的“药店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优胜模型。

提升素能激发活力。聚焦综合履职素能提升,抓实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各类检察业务技能岗位练兵,搭建“法理研锋”“格‘吴’致知”大讲堂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检校合作,积极探索、研究破解检察理论与实务前沿最新问题。22个集体和17名个人获得最高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等表彰,17人入选全国、全区检察人才库,10项课题获最高检、自治区法学会立项。

强化作风从严治检。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聚焦打好作风建设硬仗,实施规范化管理建设行动、执行力提升行动,完善制度11项,更好以制度管人、管权、办事。扎实做好最高检党组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联动整改,均已整改到位。组织对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市检察人员共记录填报498件。

受监履职,为民行权。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诚恳接受监督中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专项报告检察工作16次,6名检察官履职评议满意率98%以上,定期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4件。真诚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专项工作视察、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活动252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法律文书1144件,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行使。

初心如磐,岁月不倦。各位代表,全市检察事业坚实迈出的每一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纪委监委、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得力于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仍需深化;检察工作助推服务高质量发展、市域治理的实效性还不强;法律监督质效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加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5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区、市党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现代化美丽新吴忠建设。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机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刑事犯罪,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护航高质量发展。依法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助推美丽吴忠建设。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以更优履职守护民生福祉。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力度。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源头治理和矛盾化解实效。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用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四是以更强担当深耕主责主业。坚持靠前监督,切实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积极探索、分类构建高质效办案标准体系,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更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挖掘数字检察“富矿”,提升检察数智化水平。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培养机制,一体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击鼓催征,奋楫前行,心向山海,笃行不怠。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真抓实干,持续推动吴忠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吴忠、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吴忠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