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推动行刑反向衔接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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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2月06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李红英马玉兰)自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一体履职优势,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由“接得住”向“接得好”转变,做实行政检察新增长点。2024年以来,该检察院共受理相关案件101件,向公安、财政等部门提出检察意见29件,移送上级院1件,终结审查71件,1件案件入选全区优秀案例。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制度先行,联合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红寺堡区司法局等12个职能部门,制订行刑反向衔接配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办理流程,构建“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闭环模式,实现全链条管理。截至目前,行政机关已对34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杜绝“不起诉即无处罚”漏洞。该检察院以丁某某等4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为契机,与行政主管部门磋商,推动政府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该检察院严格落实“可处罚性”原则,逐案研判审查。对内健全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疑难案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协同刑事检察部门研讨;对外依托“府检联动”,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在办理非法经营、传销等案件时,通过会商、联席会等方式凝聚共识,打通工作“最后一公里”。
该检察院严守履职边界,遵循“三不”原则,充分尊重行政机关执法权。同时建立案件台账,定期梳理检察意见落实情况,动态追踪督办超期未回复案件。针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异地被不起诉人处罚管辖争议,明确管辖规则,为同类案件提供指引,推动监督从“办结”向“事了”延伸。
该检察院将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防范“有案不移”“该罚未罚”等问题,推动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