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助力迷途少年重返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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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6年02月06日 第 03 版 )

1月29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法定代理人、帮教社工等共同参与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宣告教育会。

本报讯 (通讯员马英马玉兰)1月29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未成年人张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组织召开不起诉宣告教育会,邀请其法定代理人、帮教社工、侦查人员等共同参与,以司法温情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在宣告教育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通报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重点说明张某某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

经核查,张某某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规定,按时向检察机关报到、如实汇报思想动态,圆满完成公益服务、法治学习、心理矫治等考察任务,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综合评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法定条件。随后,检察官依法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明确其不再承担相关刑事责任,同时结合案件细节对其开展法治教育。

帮教社工结合长期帮扶经历,深入剖析了张某某违法犯罪的深层原因,既充分肯定其在考验期内正视错误、积极悔改的良好表现,也告诫其要汲取此次教训,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抵制不良诱惑,避免再次误入歧途。同时,检察官分别对法定代理人和帮教社工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法定代理人强化监护责任,多给予孩子陪伴、关爱和正确引导;要求帮教社工持续做好后续跟踪帮扶工作,助力其就学就业、融入社会。

面对法律的宽宥和各方的悉心帮扶,张某某深受触动,当场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他郑重承诺,今后将彻底摒弃错误思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明辨是非、诚信做人,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各界的关怀与信任。其监护人也作出表态,将把孩子的教育引导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主动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和帮教社工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此次不起诉宣告教育会,是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原则的生动实践,既以法律的威严彰显司法公正,也以温情的举措传递司法温度。下一步,该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优化附条件不起诉全流程管理,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守护辖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筑牢平安和谐防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