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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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11月19日 第 7 版 )
日前,居住在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红关村的杨某收到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发放的救助金15000元。 本报讯 (通讯员 马鑫 王玉琴 虎英姿)“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不仅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更让我觉得日子有盼头了。”日前,居住在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红关村的杨某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感激地说。
杨某系租住于红关村,其在红寺堡区务工期间从事建筑材料运输工作,因未能获得应得的劳务报酬,杨某又无种植、养殖收入,家庭人口较多,开支较大,所以劳务费是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杨某多次索要劳务费无果后,经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方当事人向杨某支付劳务费。后经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始终无法获得其应有的劳务费。经查,杨某为治疗其患重病身故的父亲已背负债务,其妻子还患有精神类疾病,需长期服药维持病情稳定,其家庭多重困境叠加,经济状况十分拮据。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后向杨某发放救助金15000元,帮助其缓解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并非简单的“输血式”救助,而是通过法律手段帮助困难群众恢复生活能力。近年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应救尽救的原则,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获得救助。该院还积极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强化与民政、教育、医疗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衔接救助机制,形成救助合力,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精准的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