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籍退役士兵 有老年生活补助吗?
字数
《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11月13日 第 4 版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复:依据《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受理条件需满足:1.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2.农村籍退役士兵指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申请人可携带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本人参加社保的明细、居民户口簿、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到本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
相关单位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完整和齐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批准申请的发放批件,网上发送审批结果材料;申请人提出邮寄审批结果材料的,窗口通过EMS邮递。发送审批结果材料的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申请人。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或不予许可批复。 (跑腿记者 马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