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助力河湖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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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10月15日 第 7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周璐)今年以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围绕高颜值生态建设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推动解决7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以实际行动守护河湖生态安全。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与水利、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对接,形成信息共享、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针对县域内河湖库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该检察院聚焦水环境安全,依法办理涉水案件4件,精准打击破坏水环境、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紧盯河道行洪安全、矿产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履行监督职责,成功办理涉及清水河河道行洪安全、非法采矿等公益诉讼案件6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拆除违规建筑和生产设施6处,清理河道周边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60多吨,恢复河道地貌2处、行洪面积8000多平方米,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流域生态。
  与此同时,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将公益诉讼与县域发展大局相融合,重点关注新能源风电产业发展中的水土保持和耕地保护问题。立案办理相关案件3件,并在办案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务局等单位召开检察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凝聚治理共识,推动行政机关加强监管,规范企业建设行为,促进新能源产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