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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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10月14日 第 3 版 )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7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3日,第二巡察组向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还有短板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不足”的问题。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当下工作,研究部署贯彻措施。
  2.针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聚焦“一防四提升”工作主线,将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培训教育列入2025年度工作重点,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文件进行自学;组织全市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全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对《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等内容进行培训。二是组织全市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务培训班,推动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更加明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管要求,细化监督检查内容,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紧盯全市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对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五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3.针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持续推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各地区和住建、消防、商务等行业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娱乐场所及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实现信息监管可溯可查。二是严查严防外包外租经营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外包外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聚焦危险物品“三合一”“多合一”存放场所、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等高风险外包外租场所(项目),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及时消除违法外包外租安全隐患。三是制定印发《吴忠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陆上油气开采及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督促相关企业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陆上油气开采及长输管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参加专项培训;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举办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将“一书、两单、四卡”安全管理量化体系建设验收工作列入《 2025年全市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并完成第一批量化体系建设工作验收;完成对冶金企业“一书、两单、两卡”安全量化体系建设。对我市风险较高的4处高瓦斯、1处弱冲击倾向性矿井和两处地下非煤矿山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增强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5年上半年,局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二是对局网络舆情处置、新媒体平台管理等方面已有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印发《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新媒体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吴忠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吴忠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够有力,管党治党责任压得还不实方面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有不足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吴忠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局党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题、问责“三个清单”。二是制定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党委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局党委会议,听取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在廉政警示教育周和学习教育期间,班子成员常态化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履责谈话、廉政谈话。
  6.针对“工作作风还不够严谨”的问题。局党委开展为基层减负“四个一”专题活动,加大对全局干部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市委发文“一致性评估”要求,发文落实办公室审签制度等文件。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办公用房、文件简报、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方面自查自纠问题整改。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不足,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还有薄弱环节方面
  7.针对“党建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率先垂范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支部委员发挥带头作用和监督作用,对所在党小组开展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逐人开展自我批评,互相批评人人见面。
  8.针对“服务企业担当作为有弱项”的问题。完成对我市保险、经纪机构开展2023—2024年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评估,并形成通报。要求集中力量排查重大隐患、加大事故预防服务费用投入,并定期在系统上报费用提取和使用相关数据,切实落实对保险、经纪机构的监管,推进我市事故预防服务费用使用规范、有效。
  四、聚焦巡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四防”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落实整改措施不彻底方面
  9.针对“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议,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查摆情况,汇报自治区党委巡视发现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举一反三”自查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吴忠市关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两查两防两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在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上下功夫。
  10.针对“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还有差距”的问题。出台并印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禁燃禁放区域和时段,正确处理“禁和放”关系,采取“查与治”相结合措施,落实“堵和疏”责任。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行业监管部门积极联动,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重点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长期经营零售店及集中临时零售摊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有力震慑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了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针对“‘四防’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的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回头看”及2024年上级督导检查反馈未整改问题隐患“清零销号”的通知》,组织对2024年度自治区、市委“四防”及重大事故隐患、自治区巡查等反馈的未整改隐患清零销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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