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用“检察蓝”守护“石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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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9月24日 第 7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敏艳 黄佳兴)在9月10日召开的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表彰大会上,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红寺堡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其民族工作的扎实举措和显著成效受到广泛认可。
  近年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谋划、全方位推进民族团结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2021年至今,该院共办理各类案件4022件,22起案例获评全区典型,3起参评全国典型。“夯基铸魂 红检有我”品牌被最高检表扬,“解民忧”团队获评全国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并屡获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全区五好基层检察院等荣誉。
  该检察院以“三个到位”筑牢组织根基,走稳中华民族共同体“同心路”。成立由检察长牵头的领导小组及8个工作专班,构建起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多部门联动的创建工作体系。以“三个注重”提升履职实效,系紧中华民族共同体“同心结”。注重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恶案件3件51人,依法稳妥处理涉民族宗教案件;注重矛盾化解,运用“五心”工作法调处纠纷216件;注重民生司法,办理公益诉讼案280件,追偿环境治理费258万元,保护长城遗址19处,多起案件获评典型。以“三个融合”拓展工作路径,奏响中华民族共同体“同心曲”。推动基层治理与民族团结融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推动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融合,开展普法宣讲225场,引导群众守法用法;推动检察文化与民族团结融合,营造团结奋进氛围。以“三个加强”锻造过硬队伍,绘就中华民族共同体“同心圆”。持续加强思想政治、队伍素能、纪律作风建设,涌现出全区政法英模马蓉等先进典型,17个集体、20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党支部获评五星级基层党组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