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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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9月12日 第 3 版 )

  人防工程是增强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其对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以及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保护好人防工程,使其免遭破坏。
  不向人防工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等。
  不在人防工程中生产、存储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物品。
  不堵塞人防工程出入口、通风口。按相关要求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设备,并保持出口、通道畅通,设备完好。
  不擅自拆除和破坏人防防护门、滤毒器等防护设施设备。
  不滥用人防工程标识和指示标志。
  人防工程内装饰、装修,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阻燃材料,不损坏墙体,不擅自穿孔。
  人防工程应保持给排水设施、设备完好,管道通畅。防汛防台物资、器材准备充分、堆放整齐。
  发现有损坏人防工程设施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人防工程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