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游泳场所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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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8月08日 第 3 版 )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游泳经营场所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本报讯 (通讯员黄修德)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该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共同对辖区游泳经营场所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前期排查发现的部分场所存在未依法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急救药品配置不足、警示标识不清晰、未公示救生员和教练员资格证、未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等问题,在此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过程中仍然存在。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要求游泳场所限期整改。同时,后续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紧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中的安全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日常监管,让群众在享受游泳快乐的同时更加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