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月结工资吗?可否订立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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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7月31日 第 4 版 )

  吴忠市民李先生询问:非全日制用工是月结工资吗?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不是月结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建议留存当初做出约定时的有关资料。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第(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跑腿记者赵秉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