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公诉能力建设的“公开课”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评议组在吴忠组织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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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7月29日 第 6 版 )

  本报通讯员纪佳慧
  7月17日,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抢劫案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最高检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部署,自治区、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吴忠市两级检察机关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市公安局民警近200人同堂听庭。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陈年命案,案发时间距今已有22年。案件客观性证据薄弱,被告人在一定程度上否认犯罪事实,办理难度较大。为保障庭审平稳高效进行,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先后召开两次专案联席会议,确保补充侦查工作高质效。庭审前,公诉人详细梳理争议焦点,根据庭前会议情况和被告人认罪态度精心制作庭审预案,合理确定讯问策略,全方位夯实指控基础。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案件核心事实和关键细节发问,揭露了被告人辩解的不合理性。依据侦查逻辑,以多媒体示证方式直观展示在案证据,将碎片化的证据构建为完整的证据体系,尽最大可能还原案件事实。针对辩护人提出的关键物证来源不清、鉴定程序不合法等问题,主动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及时对辩护人的辩护点进行精准回应,有力指控犯罪。
  在庭后的评议会上,公诉人就案件审查和庭审表现进行了复盘和反思,最高检评议组及各界代表分别对案件庭前审查、三纲一书的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点评。
  “此次庭审是一场沉浸式旁听,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希望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此项活动。”
  “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方面,提出大量的明确意见,弥补了关键物证程序瑕疵。”
  “庭前审查工作非常细致。庭审中,公诉人思维敏捷,应对自如,针对辩护人的辩护及时准确作出了答辩,展现出扎实的法律素养。”
  在对公诉人庭审表现给予高度认可的同时,评议组也围绕案件文书制作、示证逻辑和法庭答辩等方面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指出“法庭答辩部分如果先立论再反驳辩护人观点可能逻辑更清晰”,“法庭讯问如果针对其客观行为进一步追问,讯问的效果会更好”。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听庭评议是全面加强公诉能力建设的“公开课”,通过为基层“把脉开方”,帮助基层找准短板弱项,练好公诉人“看家本领”。吴忠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提炼评议意见,特别是各位领导、专家、代表、委员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调取庭审录像光盘进行逐帧、逐句的复盘分析,将本次评议形成的宝贵经验、有效做法和最高检专家指导意见融入日常办案,切实转化为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出庭公诉整体水平提升的强大动力。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内部上下级监督,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