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协同联动保护野生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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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7月29日 第 6 版 )
检查组分组对农(集)贸市场、哈巴湖自然保护区、南湖湿地、花鸟市场、农家乐、餐厅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贩卖野生鸟类及其制品、销售捕鸟网、诱捕器等禁用猎捕工具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仔细查看商家商品货架、仓库存储、进货台账等情况,并对餐饮单位后厨及仓库核查食材采购台账,了解是否存在野生鸟类菜品加工销售情况,并要求决不允许此类情况发生。
检查期间,工作人员向商户、群众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通过现场答疑解惑,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及野生鸟类保护的违法行为。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了对野生鸟类非法交易行为的震慑力。同时,为了扩大野生鸟类的保护宣传,提升公众法治意识,盐池县检察院联合各参与单位共同发布《野生鸟类保护倡议书》,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传播,提升了群众对野生鸟类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为维护辖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