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说法(第一百九十七期)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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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7月24日 第 4 版 )

  吴忠市总工会:
  我是小孙,2018年7月我入职一家钢铁公司,担任生产车间操作工。入职时,公司表示目前行业产能饱和,存在后期减产的情况,大家一起努力共渡难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没有好转。2025年初,公司安全事故频发停业整顿、环保政策执行不力被接连处罚,政府鉴于目前的状况认为企业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要求限产。不久前我收到通知,公司因经营问题限产,现在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我想问鉴于上述情况,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孙先生你好:
  针对你的问题,我会答复如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但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你的陈述,公司受到行业影响产能不能扩大,又因为安全事故和环保问题,被政府要求限产,企业以此为由直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5年初,因安全问题、环保问题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先与劳动者沟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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