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偷偷自动续费,消费者要求退还,法院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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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7月03日 第 4 版 )

  案例:某科技公司是某网盘的运营者。2023年10月6日14:07,唐某支出0.3元开通某网盘24小时体验会员;次日05:08,某科技公司在未通知唐某的情况下,通过唐某的支付宝账号自动续费扣款29.9元。后连续七个月,唐某每个月均被某科技公司自动扣款29.9元。
  唐某表示其于2024年5月得知被自动扣款后,向客服提出异议要求退钱,但客服予以拒绝,表示续费已提前5天通过APP站内信发送通知,并附站内信查看路径。但查看路径显示,APP并无消息标识,【消息通知】需进入网盘会员中心后,点击右上方“我的会员”进去查看。同时,唐某提交会员购买页面截图显示,在“连续包月”购买选项下有一行灰色小字体显示“到期后自动续费20元/月,可随时取消”,在“同意协议并支付6元”的支付选项下方有一行灰色小字体显示“开通会员即表示同意续费协议/会员协议/付费授权服务协议”。唐某认为某科技公司在其购买体验会员时隐藏了自动续费,且未能以有效的方式提前通知,侵害其知情权,诉至法院请求退还扣除的费用共计239.2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自己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义务。但该公司在设计会员购买页面时,并未通过弹窗、强制阅读等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反而使用消费者容易忽略的灰色小字体,且将续费协议与其他多个协议并列,使用户浏览页面时难以识别到与自动续费相关的重要信息,无法在知情基础上作出理性决策。根据以上分析,法院依法认定某科技公司侵害了唐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判决某科技公司退还唐某被自动续费扣款的全部金额239.2元。某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双方在二审达成调解,某科技公司不仅全额退还扣款,还额外对唐某进行了补偿。
  法官说法:随着平台付费会员模式的普及,网络经营者提供自动续费服务已成为常态。自动续费,消费者能够以更划算的价格获得内容和服务,经营者也能因此增加用户的黏性和稳定性,给其带来商业利益。但是,默认勾选同意、续费容易退费难、续费前未显著提醒消费者等问题广受消费者诟病。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对网络经营者提供自动续费服务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