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首次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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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6月26日 第 4 版 )

  吴忠市民何先生询问: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首次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回复:办理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首次申请可在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民生服务区29号窗口(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76号)办理,乘坐31路、34路、3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点上/下车。根据【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残联发〔2019〕7号),(一)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于每年6月至7月份向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管税务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宁夏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照(仅首次申请时提供);3.《用人单位在岗残疾人职工花名册》;4.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5.用人单位上年度1月—12月的职工工资发放原始凭证;6.用人单位上年度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原始凭证;7.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残疾人大学生《毕业证》的复印件(仅首次申报时提供);8.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宁夏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认定书》。详情可联系:0953—2015021、2255185。
  (跑腿记者赵秉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