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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推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新规
倡导全民参与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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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5月12日 第 1 版 )
本报讯 (记者冯荣)5月6日,记者从盐池县总工会获悉,为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力度,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盐池县正式颁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举报范围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的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享有举报权利,特别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所在单位的安全问题。在奖励标准上,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事故等级和查实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限额为30万元;举报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金额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3000元,最高亦不超过30万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经核实属实的,奖励标准将上浮10%。
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广泛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是盐池县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核心措施,有助于弥补监管力量的不足,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领域的死角和盲区,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进一步压实了该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外部监督压力,促使企业更加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盐池县总工会将协同相关部门,大力宣传《办法》,鼓励更多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增强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