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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你的消费维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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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3月14日 第 6 版 )
“3·15”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线下实体店: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4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45投诉电话。
3.消费者自主投诉:消费者也可以登录市场监管部门全国12315互联网客户端、12315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百度小程序等途径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线上店铺:
1.网站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购买的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应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2.网上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提醒各位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消费提示
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防范意识,规避消费风险,特发布消费警示如下:
警示一:打折促销要当心拒绝购买来历不明的商品
1.保持理性,按需消费,切勿盲目抢购、大量囤积。
2.了解活动规则,不要过度贪图便宜。
3.拒绝购买来历不明的商品。
警示二:预付式消费有风险谨慎购买多防范
1.理性选择办卡消费。
2.签订书面合同。
3.保留维权证据。
警示三:购买保健食品警惕销售套路
1.选择正规渠道。
2.选购时要认准“蓝帽子”标志。
3.索取并保存好购买凭证。
4.登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核验产品真假。
警示四:购买汽车要当心口头承诺勿轻信
1.口头承诺入合同,白纸黑字防“忽悠”。
2.签订合同好维权,口说无凭防“麻烦”。
3.分清“定金”和“订金”,这个“定金”不退还。
4.拒绝商家强搭售,分批付款有保障。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相关市场主体,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消费热点提示
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又称“灶管阀”)是城镇居家生活的必需品,选购和使用不当,会增加燃气安全风险,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检查强制标准。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铭牌。确认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等信息是否齐全,家用燃气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标识,没有认证的燃气灶具,一律不得销售。除了燃气灶外,燃气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燃气紧急切断阀等配件都有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消费应在购买前予以检查。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自售出当日起,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超过使用期限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
二是确保安全使用。燃气根据其来源和生产方式分为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不同气源的燃气灶具产品结构有所区别,要根据气源种类选择合适的产品。定期清理火盖、喷嘴等易堵塞的地方,使燃气灶具保持最佳的燃烧工况,清理时尽可能不拆动燃烧器部件,注意不要损伤燃气管路,以免引发燃气泄漏事故。燃气器具及配件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和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请勿私自安装、改造,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
三是拒绝“三无”产品。尽量选择在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电商平台等正规场所进行购买。在购买涉及安全的燃气器具及配件时,不要盲目贪便宜,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产品名称(商标)、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保留好购物凭证,方便售后维护及消费维权。如发现有商家销售“三无”燃气器具及配件,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向消费者组织反映。
(法律小贴士:自2025年3月1日起,将分不同起始时间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防爆灯具及控制装置、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阻燃电线电缆、电子坐便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水性内墙涂料、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燃气紧急切断阀、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等产品执行强制性认证。)本版文图由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