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更好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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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5年02月07日 第 2 版 )

  
  (上接一版)
  同时,《办法》明确了吴忠市辖区内实行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办法》确定了申请预付金的时间、需提交的材料、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职责;定点医疗机构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协议管理所在地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由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市级经办机构,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将预付金划拨至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基金支出账户,由各级经办机构在预付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账户。
  “医保基金是医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没有预付金制度前,医院常常面临药品耗材采购的资金压力。预付金制度的实施,使得医院能够更灵活地调配资金,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及时支付医药耗材采购款,对医院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力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学科建设。”吴忠新区医院院长助理马军表示,吴忠市医疗保障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吴忠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预付金管理办法,向该院预付了DIP住院基金33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该院医疗费用的垫支压力,使该院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参保患者。
  我市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付制度后,有效缓解了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保障了医疗机构现金流,从而让医疗机构更加专注于医疗服务本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医院收到医保费用预付金后,运行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吴忠市人民医院总会计师亢鸿雁说,“我们将用好预付金,进一步提升医保智慧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推广医保信息化,加强智能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使用,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预付金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基金的管理使用效率,优化了医保基金的清算和结算机制,提高了基金管理水平,增强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确保了医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丁爱辉表示,下一步,医疗保障部门将进一步规范预付流程,提高预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加强对预付金使用的监督,从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