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会有什么处罚?

字数

《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12月26日 第 4 版 )

 
  吴忠市民张先生询问:2025年1月1日起对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处以警告或处二十元罚款是吗?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回复:是的。2024年9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或者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或者驾驶人遇红灯时,未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待驶(转)区内等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制动、喇叭、照明装置、反光装置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或者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以手持方式拨打电话、手持电子设备浏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罚款。(跑腿记者赵秉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