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案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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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12月03日 第 3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张晓娜)今年以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违法占地、项目工程质保金预留等问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调取近年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资料,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实地走访,发现部分乡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存在行政主管部门超出建设项目质保金预留比例的问题,以及部分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但未按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公示标牌和标志。
  针对以上查明的事实,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人民监督员共同开展监督。经充分讨论后,向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份,建议其督促完成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使用和公示牌设立,加大高标准农田建后保护力度,规范建设规划备案程序。同时,针对超出规定比例多预留的质保金,建议向施工企业予以返还。
  下一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办案,切实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