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字数

《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11月28日 第 3 版 )

  
  刘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这一重大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夯实法治根基。
  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保障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要将法治有机贯穿于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要将法治有机贯穿于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具体体现在对改革方向的明确、对改革进程的规范以及对改革成果的巩固上。首先,法治为改革明确了方向。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改革措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强法律解释工作,明确改革中的法律界限,为改革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其次,法治规范了改革进程。在改革实践中,通过法治手段,确保改革的每一步都合法合规、有理有据,避免改革过程中的混乱与失控。最后,法治巩固了改革成果。在改革取得成功经验后,以立法形式把已被证实成熟有效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确保改革成果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要进一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使命任务,明确提出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在立法环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障善治。在执法环节,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到切实维护。在司法环节,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守法环节,要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进一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推动法治建设不断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作者单位:中共吴忠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