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促善治

——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奋力书写新时代地方立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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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11月20日 第 1 版 )

  
  本报记者王亚兵见习记者马雅琴锁冰心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七十年栉风沐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吴忠市这片热土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经济发展、城乡发展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出台了多部发展所需、改革所急、群众所盼的法规,为吴忠改革发展绘就了鲜明的法治底色。
  精准解题勾勒城乡新图景
  法者,治之端也。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务实管用、急用先行的原则,促进文化保护与城乡治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
  2016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了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针对一些遗址保护管理不到位、开发利用不规范等问题,把着眼点对准遗址保护范围划定、保护职责分工、合理规划利用等方面,从点、线到面,逐步构建特有的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法规体系。
  乡村振兴,规划先行。《吴忠市村庄规划条例》立足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推进宜居宜业美丽村庄建设,以科学规划为先导,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和规范村庄规划管理,科学有序引导村庄建设,通过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综合安排村庄建设用地、村庄搬迁撤并、村庄整治,进一步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乡村振兴。
  立法绘就民生新愿景,聚力创造更高品质生活。《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吴忠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和《吴忠市停车场条例》从文明行为促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管理等立法入手,于细微之处、上位法不达之处下功夫,使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创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别是今年面对群众关于优化城市管理的强烈呼声,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民情民意,对《吴忠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了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枝末”。
  “修改中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问题,路面及其他市政设施的维护,早晚市、临时摊点的设置及管理,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条例》施行后,我市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治理效率提档升级,老百姓居住环境越来越舒适,日子越过越舒心。”吴忠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科科长马少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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