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打架踹人先拘7日再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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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11月07日 第 4 版 )
案例:黎某与冯某酒后乘坐胥某的汽车前往某小区,途中黎某与冯某发生口角产生冲突,下车后相互厮打,黎某用脚将冯某踹倒,冯某前往医院就医。后公安局认定黎某殴打冯某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冯某认为,黎某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对自己的损失予以赔偿,故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中,黎某将冯某踹倒在地,致使冯某头部及眼部受伤,因此,承办法官判决黎某向冯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10948.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