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在全区推行住房公积金还商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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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10月29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记者冯荣)10月23日,在宁夏银行利通支行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陕成国了解到新政策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工作人员受理、审核无误后,成功办结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宁夏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取资金2384.15元顺利到账。陕成国办理完业务后激动地说:“这项政策太人性化了,帮助我们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面推行“商转公”直转政策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区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试点新政策,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率,极大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提升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新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有未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正常还款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即可签约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逐月将缴存职工商业银行贷款实还金额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汇入其签约的还款银行账户中,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再升级。
“此项业务率先在宁夏银行试点推行,随后陆续在各家委托银行推广使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吴风芳说,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可以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和家庭开支,还能让缴存职工更加灵活地管理自己的资金,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方便了缴存职工按时足额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