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冀两地检察院携手引领失足青年走好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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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10月11日 第 3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张玲玲)“在帮教期间,我参加了职业规划培训课,不仅掌握了新技能,还成功找到了一份开吊车的工作,每月收入稳定在3000元……”近日,面对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阿毛(化名)感激地说。
阿毛的父亲是一名木工,母亲则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姐姐已婚,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高中辍学后,阿毛在社会上游荡,因交友不慎和法律意识淡薄,不慎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2022年8月,阿毛协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获利1300元。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考虑其悔罪态度和从轻情节后,决定对其实施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为确保帮教效果,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异地协助考察,两地携手为阿毛点亮了重生之路。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委托后,通过实地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阿毛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悔罪表现及监护情况。为更好地实施帮教工作,宁冀两地多次沟通联系,并听取阿毛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愿,最终委托盐池县晨光公益协会代为开展异地帮教工作。
帮教过程中,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为阿毛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帮教服务,并鼓励他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同时,该院还针对阿毛的家庭环境和监护状况,向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提出重点监护措施,监督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教育、挽救、感化为主旨,进一步加强异地帮教合作,依法能动履职,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和关爱,为更多失足青年点亮重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