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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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8月08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杨芳芳)日前,同心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由该院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跟踪回访,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参与方式,健全检察办案运行的外部监督机制,让人民监督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检察部未检条线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提前介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两名未成年儿童的母亲因案件死亡,父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两名未成年儿童的生活陷入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综合业务检察部控申条线。经查,两名未成年儿童均年幼,无法独立生活,属事实孤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于是转入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办理,并向两名未成年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24000元,两名未成年儿童现由其姨妈抚养。
回访前,检察人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司法救助案件情况及救助依据,人民监督员在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后,同检察人员一同前往被救助对象家中。回访过程中,检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与被救助儿童及其抚养人进行深入交谈,详细了解被救助儿童的生活状况,学习、身体、心理健康情况及社会救助落实情况,并送去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希望能用司法关爱抚慰孩子的心理创伤。“救助回访活动为被救助者今后的生活提振了信心,也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人民监督员李娟说。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秉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持续跟踪回访已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加大人民监督员参与力度,真正实现监督与检察同行,全面提升司法救助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