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为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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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5月28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马蓉张媛媛)近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就穆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办案民警、同心县工商联工作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进行详细阐述。经查,穆某某于2019年5月雇佣13人为其承包的工程施工。施工结束后,穆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随后,同心县劳动监察大队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支付未果。
承办检察官认为,“宽不至于鼓励犯罪、严不至于让人同情”,如果在诉前将矛盾化解,既能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工诉累,也能达到讨薪目的。于是,承办检察官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涉案人员穆某某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结清拖欠的工资,考虑到穆某某具有自首等情节,承办检察官建议对穆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参与听证人员认真听取案件办理情况,并围绕听证事项进行评议后,一致同意拟作相对不起诉意见,后依法公开宣布对穆某某作相对不起诉。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融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过程、各环节,从办案协作、矛盾化解、溯源治理、宣传引导、综合履职等方面畅通农民工讨薪维权渠道,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