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警民携手救助受伤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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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5月28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记者冯荣)“警察同志,我在地里发现一只大鸟,好像受伤了……”近日,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接到村民高某某求助电话,称在种地过程中,发现一只鸟趴在地里无法飞行。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观察,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民警随即对猫头鹰进行检查,发现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随后,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悉心照顾。目前,猫头鹰被移交给盐池县哈巴湖管理局进行救助保护。
民警提示,爱护野生动物,是每个人的责任。在遇到受伤的国家保护动物时,不要试图自行处理或移动,以免造成进一步伤害。如遇到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放生,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私自饲养或买卖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