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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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5月01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记者冯荣)“由于在社区矫正期间醉酒驾车,我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现在虽悔恨万分,但实属咎由自取,在此奉劝大家,要以我为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遵守法律,珍惜自由。”近日,吴忠监狱服刑罪犯冯某面对接受入监警示教育的240名吴忠市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
  “通过观看监狱服刑罪犯队列训练、一日改造规范流程电教片,参观生活、劳动场所,深刻感受到了‘高墙’内外的巨大差别。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今后一定自觉服从监管,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入监警示教育结束后的当天晚上,吴忠市红寺堡区社区矫正对象康某某在他的心得体会中这样写道。
  今年以来,吴忠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将警示教育作为全力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司法所以《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读本》和同心县3起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案件为案例开展日常“以案示警”警示教育,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宣告和法院庭审活动,“以案释法”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观念。
  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5场次、入监所警示教育12场次,接受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千余人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常态化开展,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的发生,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