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说法(第一百八十九期)

用人单位单方辞退职工是否需要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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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4月25日 第 4 版 )

  
  吴忠市总工会:
  我是小周,2018年我应聘进入一家纺织厂工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被封闭在厂区内,当时厂区贴了公告禁止人员在宿舍聚集饮酒。某天晚上,我的两个工友带着酒来找我,我们就喝了起来,喝多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发生了冲突。第二天单位知道了这件事,就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将我们辞退,我想问单位的行为合法吗?
  周先生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我会答复如下:
  根据你所描述的经过来看,在单位明令禁止聚集饮酒的情况下,你仍无视该公告聚众饮酒并发生冲突,该行为已经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单位可以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事先通知工会并听取工会的意见,否则即构成违法解除。
  吴忠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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