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以民事检察监督助力失信惩戒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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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4月22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记者冯荣)3月底,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员在履行完金钱给付义务后,法院未能及时将失信信息屏蔽,导致当事人仍然处于失信状态,出行、贷款等日常活动受阻,个人权益受损。
发现这一情况后,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大数据检察监督工作要求,调取法院“恢复执行类”案件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进行数据核查碰撞,发现有4人存在执行完毕、终结案件后法院未将当事人失信信息删除。该院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法院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强化主动监督办案能力,通过对执结、终结案件未撤销失信人员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员新购入机动车、失信人员被执行人员参与赌博等问题,进行专项排查。通过与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公安部门沟通协调,调取近年来的涉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案件台账、因赌博被行政处罚人员信息3000多条,经对比发现疑点信息250条,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两份。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霞表示,将持续对失信人员领域排查出的疑点信息进行深挖核查,常态化开展涉失信被执行人监督专项活动,监督法院依法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进执行规范化,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有效维护,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