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民监督员推动检察监督“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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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4月18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记者冯荣)4月15日,受吴忠市司法局委派,吴忠市两名人民监督员走进庭审现场,旁听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庭审,并对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为了使人民监督员更好监督出庭公诉活动,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庭审前主动与人民监督员沟通,向他们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庭审注意事项,确保监督活动顺利进行。
“我参与了几次庭审现场,感受到公诉人庭前准备扎实细致,庭审过程中条理清晰、导向明确、指控有据、辩论有力,尤其是法庭辩论环节,焦点把握准确、语言严谨简洁,展现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人民监督员郝一茹说。
人民监督员是检察机关审视履职行为的“第三只眼”。近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加强检察权外部监督机制,以“评”促改,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过程”参与庭审,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观摩和评议,通过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如今,全市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已成常态,通过参与公开听证会、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庭审评议、公益诉讼专项调查等多种活动,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拓展了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同时,也助推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公正司法,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邀请人民监督员接受监督,不仅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监督权,更能够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落到实处。以后我们还要继续委派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活动,实现全面参与、多元监督。”吴忠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马绍宇说。
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常态化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以实际行动做到让人民监督员真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