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稳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字数

《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3月07日 第 6 版 )

  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开局稳健、起步有序。各金融企业开发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持续扩容,截至2023年10月,可供选择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已达739只。在试点一周年之际,开户人数已超过5000万。
  目前出现的问题是多方面因素导致,应当理性地正视问题并加紧妥善解决,为今后全面推广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个人养老金融储备,让老年人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着眼未来,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应及时总结个人养老金试点地区相关经验,完善政策、规范落实,通过个人养老金融投资和储备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养老保障高质量发展。
  “开闸”起步有序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并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顶层设计,对于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年多来,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开局稳健、起步有序。各金融企业开发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持续扩容,截至2023年10月,可供选择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已达739只。在试点一周年之际,开户人数已超过5000万。
  现实问题亟待破解
  回顾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运行的一年,对于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需要予以关注并加紧研究应对之策。
  一是如何提高开户缴存质量。从试点情况看,相较于开户人数,实际缴存人数比例低;相较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缴存额上限,实际缴存金额比例低。统计数据表明,开户后实际储存资金的人数不足1/3,人均储存资金仅2000多元,与每人每年1.2万元的缴存上限有较大差距,实际储存资金总额仅为200多亿元。
  二是养老金产品亟待优化。截至2023年10月,739只个人养老金产品中,银行储蓄产品占62.9%,公募基金产品占21.9%,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占12.6%,银行理财产品占2.6%。其中部分养老金产品吸引力不足,反映出在个人养老金产品研发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是存在准入“门槛”。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覆盖范围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一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收入较低的城乡居民和困难人员还未包含在可参保范围内。
  四是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力度还需加大。目前,个人养老金实行税收递延政策,即在缴费环节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享受递延纳税,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免税;在投资环节,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领取的个人养老金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享受这种税收递延优惠政策的目标人群还相对较窄,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实际上难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探索助力全面实施
  为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行稳致远,今后需要从合理降低门槛、加大税收优惠、优化产品供给、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适当放宽个人养老金开户限制。建议不再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前置性的准入条件,尽可能将各类群体纳入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普惠性。
  进一步加大优化税收政策力度。充分认识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的推动作用,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中低收入人群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实行免税政策,让更多群众能够享受到这项制度应当提供的普惠性政策红利。
  切实提高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率。建议金融机构针对养老储备投资的实际需要,研发更多金融产品,尽可能多提供投资周期较长、投资风格稳健的投资品种,供不同群体根据各自风险偏好、年龄等因素作出投资选择。同时,加强个人养老金投资的市场分析和策略研究,配备高素质的投资团队,增强资产配置能力,提高投资收益率,实现保值增值,为个人养老金融储备作用的发挥提供可靠保障。
  强化对个人养老金投资监管。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安全运营及监管机制来保驾护航。建议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有关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专业咨询业务,提升个人的投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有关部门等应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运行和资金安全。
  逐步推广和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需要站在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全局高度进一步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各地全面实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促进我国养老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