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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1月29日 第 3 版 )

  
  青铜峡市宁平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原在你公司名下的位于青铜峡市青铜峡镇三趟墩村七队的林地使用权(产权证号:青林证字〔2010〕第0002号),经司法拍卖,已由宁夏旭日东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该林地使用权。2023年10月16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宁03执321号之五执行裁定书,确认了(青林证字〔2010〕第0002号)的林地使用权归宁夏旭日东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就该林地上的滴灌及管道设施、多个水泥井管、多处葡萄水泥桩、铁路旁边的两间自建房。宁夏旭日东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多次与你公司协商,要求尽快处置相关附着物,但你公司一直未予处置。因2024年春季农业作业需要,现向你公司告知,要求你公司在2024年2月10日前处置青林证字〔2010〕第0002号)林地上的相关附着物,如逾期未予处置,视为对相关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的放弃,宁夏旭日东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按农业作业需要处置相关附着物。
  特此通知,望你公司妥善处理上述事宜。
  宁夏旭日东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