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说法(第一百八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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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1月25日 第 4 版 )

  
  参加公司年终聚餐饮酒死亡属于工伤吗?
  吴忠市总工会:
  我是小赵,我父亲是某煤炭厂员工。1月10日,公司通知1月15日在某酒店组织年终聚会,员工可自愿参与。1月15日下班后,我父亲前往酒店参加公司年终聚餐宴会,就餐期间喝了一些酒,中途在沙发上休息,工友发现他脸色苍白,就赶紧送他到医院抢救,结果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是酒后窒息。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因参加公司聚餐导致死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赵先生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我会答复如下:
  根据你所描述的事发经过来看,虽然事发当晚的年终聚餐宴会是由公司组织安排,你父亲参加聚餐具有一定的工作因素,但在参加聚餐的过程中,你父亲饮酒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单位要求的行为范畴,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行为,并由此导致了酒后窒息死亡的结果。由此可见,你父亲参加聚餐与其死亡之间不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即你父亲酒后窒息死亡系个人自发饮酒行为所致,不具有工作原因。因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条件,无法认定为工伤。
  吴忠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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