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3日在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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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1月23日 第 3 版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全市检察机关“12345”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5459件,其中刑事案件3105件、民事案件561件、行政案件89件、公益诉讼案件491件,其他类案件1213件。
  ——政治统领业务取得新成效。我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案(事)件75次。市委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党建+业务”品牌创建活动,实行党建、业务双月双报告机制,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项行动中,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入围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2个党支部被授予“全区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5个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组织”。
  ——服务保障大局展现新担当。我们坚持胸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安全,主动服务“三区建设”、加快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市、能源综合示范市等中心工作,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现代化美丽新吴忠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溯源治理工作的法律监督意见》等7个意见,细化86项务实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护航高质量发展。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对检察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肯定。
  ——法律监督质效实现新提升。我们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准确把握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彰显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司法规律,一体融入天理、国法、人情,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38件案件、11份法律文书被评为全国全区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创历年最好成绩。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首批荒漠化防治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理全区首例职务犯罪“自洗钱”案、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红寺堡区、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所办案件为原型拍摄的两部微视频荣获全区“五佳检察办案故事”。
  ——数字检察工作形成新格局。我们坚持把大数据建设作为驱动法律监督变革的重要载体,聚焦“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目标,出台“数字检察”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数字检察建设年”活动,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91个,汇聚数据234.4万余条,筛查监督线索2923件,成案842件,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基本形成。在全区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2个监督模型荣获一等奖。
  ——检察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我们坚持凝心铸魂、固本强基,一体强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检察队伍活力显著增强,基层基础不断夯实。28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获“第五届全国检察官征文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奖”,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利通区、红寺堡、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盐池县人民检察院“革命红·检察蓝”被评为全区第二届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一、聚焦中心任务,以优质检察供给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51人、起诉1579人。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起诉20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4人、毒品犯罪16人、涉枪犯罪5人。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破坏军事设施案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贩卖毒品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51人,依法办理了丁某福、赵某军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加强与监委协作配合,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自侦部门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起诉5件5人。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犯罪126人。联合工商联出台《关于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意见》,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5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评估,促进依法规范经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起诉8人。积极参与“断卡”“断流”“拔钉”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233人。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8.8万元。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拍摄的反诈题材微电影《面具》荣获最高检“优秀作品奖”和“最佳编剧奖”。
  全力保障安全生产。把保障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能动履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犯罪,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6件9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寄递违禁品等犯罪28人。办理“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9件。对“2·06危险物品肇事案”“7·30重大责任事故案”挂牌督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与公安等21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吴忠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安全事故调查协作等,实地调查32次,双向移送线索17条。
  守护生态环境安全。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要事来抓,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3件。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黄河流域(吴忠段)水资源保护和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促进“一河两山一湖”系统治理。与环保、住建等6家单位建立《生态损害赔偿管理协作机制》,与陕甘宁蒙晋五省七市会签《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共同守护好黄河“几字湾”生态环境。监督清理非法占用林地、草原、耕地3600余亩,督促清理河道垃圾3500余吨,治理违法取水自备井300余口,督促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560万元。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保护引黄古灌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黄河水资源保护工作得到最高检、自治区人大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区水资源保护先进集体”。
  二、聚焦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把深入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作为检验主题教育“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检察实践,开展9大专项和18个配套“小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97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钱袋子”“邮包里”的安全。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推进年”活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现场观摩交流暨推进会,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商服务保障措施。与民政、妇联等10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向158名刑事被害人及困难妇女、残疾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161.85万元,做精做细做好传递司法温度的“民心工程”,司法救助工作居全区第一。利通区、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3件司法救助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攻坚行动,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的方式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7件,帮助11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84.58万元,努力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红寺堡人民区检察院“解民忧”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国“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加大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季”宣传周活动,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4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9人。提出民事监督检察建议17件,制发督促监护令276份,开展各类帮教305人。针对涉未成年人的“网约房”“电竞酒店”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8份,推进“六大保护”融通发力。青铜峡市、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司法救助案被推荐为全国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参选案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区检察机关前列。
  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打造“塞上枫桥”品牌,在全区检察机关首创“五心”检察工作法,设立6个“五心”检察工作室,开展法治宣讲26场次,受众36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解决群众矛盾纠纷187件。市人民检察院、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五心”检察工作法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枫桥经验”新闻发布会上作交流。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929件信访案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在立足办案“治已病”的同时,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1件,推动以“我管”促“都管”。结合办案,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呈报15份调研报告,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助推溯源治理。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有力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着力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履行刑事诉讼诉前“主导作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81%、94.4%。丁某福等人涉黑案件中全案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支持公诉庭审效果良好。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率、撤案率居全区前列,纠正漏捕、漏犯89人。强化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1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与法院、公安联合制定《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实施办法》等7项制度,监督纠正刑罚执行不当363件,纠正脱漏管80人。红寺堡区、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3件刑罚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经验在全国刑事执行座谈会上作交流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精准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全面监督、精准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27件,审结94件,抗诉采纳率100%。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6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7件,涉案金额536.2万元。1名干警入选“全国民事检察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全区民事检察人才库”,2个办案团队荣获“全区优秀办案团队”。
  稳步推进行政诉讼监督。紧盯“案结事了政和”,深入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审结15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0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3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件,采纳率均为100%。突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15件,切实解决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问题。
  创新推进公益诉讼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25个专项监督活动,立案464件,磋商结案278件,发出检察建议184件,整改率100%。做实公益诉讼新增法定领域监督,立案186件。办理的3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10件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位列全区第一。利通区、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对宁夏引黄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经验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
  四、聚焦固本强基,以高度检察自觉打造过硬队伍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准确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细化“重点任务”等“六张清单”,入脑入心“学思想”、笃信笃行“强党性”、唯实唯干“重实践”、善作善成“建新功”。组织专题学习32次,专题研讨24次。把“四下基层”作为推进主题教育重要抓手,确定14个调研课题,推出35个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42个基层点解题寻策,解决群众实际困难39个。坚持“当下改”“长久立”,检视整改问题14个,制定16项制度机制。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深入推进政法机关“3331工程”,完成职级晋升56名,选拔任用干部10名。开展“监督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培训1260人次,开展业务竞赛25次。9名干警入选全国全区检察人才库,23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个人”“全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全区优秀公诉人”“吴忠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加强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3项调研课题获国家级立项,实现了理论研究课题国家级立项历年来零的突破,34篇理论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创历年之最。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扛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岗双责”清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健全会商机制,有力凝聚落实“两个责任”的强大合力。加强政治监督和系统监管,制定吴忠市检察机关政治督察实施意见和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对2个基层院开展政治督察和内部审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重大事项450件,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五、聚焦阳光司法,以开放检察姿态接受监督制约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职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情况。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视察、调研、指导检察工作130人次。重视人大代表的每一条意见建议,对代表提出的42条意见建议全部办结、答复。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在政协民主监督下改进工作,围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15件。邀请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120人次。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参与检察办案295件。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接待律师服务769件次。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把依法办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融为一体,组织开展检察听证480件,向社会公开发布案件信息3168条、终结性法律文书510份,让公平正义可见可评可感。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听证”被《人民日报》刊发。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监委、法院、公安、各行政单位积极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督理念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成效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还不够,监督履职能力与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实化细化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美丽新吴忠建设。
  一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彰显更强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决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更高站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跟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助力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各类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三是在保障民生福祉上提供更优服务。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常态化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打造“塞上枫桥”品牌。依法办理涉农案件,全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是在深耕法律监督上拿出更大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理念引领,不断提升监督智慧、监督能力、监督质效,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治罪与治理并重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大数据类案监督路径,以数字赋能深化法律监督。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落实更严要求。一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深化落实政法机关“3331工程”,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积极推进文化强检、文化润检。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各位代表,踔厉奋发风正劲,笃行不怠再出发。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实干担当,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