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铸检魂 奋楫潮头逐浪高

——2023年吴忠市检察机关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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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1月12日 第 8 版 )

    市检察机关在吴忠开源广场举办专场文艺演出。

    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与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吴忠市检查机关“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活动现场观摩交流暨推进会在红寺堡区召开。

    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青铜峡市司法局峡口司法所对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市人民检察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在利通区古城镇朔方社区举行“五心”检察工作室揭牌仪式。

  千帆竞发,百舸争流。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12345”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推动吴忠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5459件,其中刑事案件3105件、民事案件561件、行政案件89件、公益诉讼案件491件、其他类案件1213件;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入围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38件案件、11份法律文书被评为全国全区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创历年最好成绩;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首批荒漠化防治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一组组数据、一项项荣誉,是一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生动体现。 
  坚定政治立场 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忠诚是检察人员首要的政治本色。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融合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次次涤荡心灵的主题党日活动,一场场热气腾腾的理论宣讲,一桩桩铸初心、解民忧、聚民心的民生实事……在传承红色检察基因的过程中,全市检察干警受到了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不断汲取奋进智慧和力量。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问计于基层、问需于基层、问策于基层,在调查研究中淬炼严实作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把“四下基层”作为推进主题教育重要抓手,确定14个调研课题,推出35个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42个基层点解题寻策,解决群众实际困难39个。坚持“当下改”“长久立”,检视整改问题14个,制定16项制度机制。
  同时,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深入推进政法机关“3331工程”,9名干警入选全国全区检察人才库,23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个人”“全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全区优秀公诉人”“吴忠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加强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3项调研课题获国家级立项,实现了理论研究课题国家级立项历年来零的突破,34篇理论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创历年之最。 
  助推高质量发展 扛牢为大局服务的政治责任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51人、起诉1579人。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起诉20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4人、毒品犯罪16人、涉枪犯罪5人。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破坏军事设施案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贩卖毒品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51人,依法办理了丁学福、赵彦军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犯罪126人。联合工商联出台《关于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意见》,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5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评估,促进依法规范经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断卡”“断流”“拔钉”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233人。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8.8万元。
  ——全力保障安全生产。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犯罪,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6件9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寄递违禁品等犯罪28人。办理“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9件。对“2·06危险物品肇事案”“7·30重大责任事故案”挂牌督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与公安等21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吴忠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安全事故调查协作等,实地调查32次,双向移送线索17条。
  ——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3件。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黄河流域(吴忠段)水资源保护和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促进“一河两山一湖”系统治理。与环保、住建等6家单位建立《生态损害赔偿管理协作机制》,与陕甘宁蒙晋五省七市会签《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共同守护好黄河“几字湾”生态环境。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保护引黄古灌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区水资源保护先进集体”。 
  守护民生福祉 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把深入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作为检验主题教育“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检察实践,开展9大专项和18个配套“小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97件。向158名刑事被害人及困难妇女、残疾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161.85万元,做精做细做好传递司法温度的“民心工程”,司法救助工作居全区第一。利通区、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3件司法救助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的方式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7件,帮助11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84.58万元,努力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解民忧”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国“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
  长。加大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季”宣传周活动。青铜峡市、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司法救助案被推荐为全国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参选案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区检察机关前列。
  ——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打造“塞上枫桥”品牌,在全区检察机关首创“五心”检察工作法,设立6个“五心”检察工作室,开展法治宣讲26场次,受众3600余人,解决群众矛盾纠纷187件。市人民检察院、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五心”检察工作法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枫桥经验”新闻发布会上作交流。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929件信访案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深耕主责主业 提升为法治担当的监督质效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牢记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之要,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以公正司法推进法治常德建设。
  ——着力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履行刑事诉讼诉前“主导作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81%、94.4%。红寺堡区、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3件刑罚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经验在全国刑事执行座谈会上作交流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精准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全面监督、精准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27件,审结94件,抗诉采纳率100%。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6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7件,涉案金额536.2万元。1名干警入选“全国民事检察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全区民事检察人才库”,2个办案团队荣获“全区优秀办案团队”。
  ——稳步推进行政诉讼监督。紧盯“案结事了政和”,深入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审结15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0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3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件,采纳率均为100%。突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15件,切实解决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问题。
  ——创新推进公益诉讼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25个专项监督活动,立案464件,磋商结案278件,发出检察建议184件,整改率100%。做实公益诉讼新增法定领域监督,立案186件。办理的3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10件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位列全区第一。利通区、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对宁夏引黄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经验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
  新形势激励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美丽新吴忠建设。本版文图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