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竞发浪潮涌聚力护航促发展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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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数字报 》( 2024年01月11日 第 5 版 )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在“五心”检察工作室接待群众,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盐池中学公开开庭审理,该校10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晨光公益协会,开展关爱困境儿童暑期法治教育系列活动。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岁月的针脚在历史的年轮上画出一道道印迹,镌刻下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时空坐标,记录着服务保障“强美富优”现代化新盐池建设的精彩实践。
  2023年,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市县党委部署要求,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强美富优”现代化新盐池建设。一年来,该院共办理各类案件991件。其中,办理刑事检察案件479件、民事检察案件79件、行政检察案件27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72件,其他检察案件334件。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一项项亮点工作、一个个检察榜样,打造了盐池检察的优质品牌,也烙下了盐池检察人不忘初心、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历史印记。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大局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一直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年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县情实际和检察职能,始终将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推进,用实干担当书写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答卷”。
  依法保障平安盐池建设。该院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71人,起诉19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109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案件办理与追赃挽损并重,依法起诉养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等15人,共追赃挽损11万余元,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7+8”“1+4”系列文件精神,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犯罪,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案件7件,筑牢社会公共安全“检察屏障”。
  主动融入美丽盐池建设。该院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常态化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工作,深化落实“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2件,监督恢复林地127.2亩、草原159.5亩,监督清除河道及沿岸垃圾10余吨,督促治理违规打井取水行为60余起,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同时,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年共投入20余万元整治人居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人,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自洗钱案件。精准有效服务企业发展,对一家涉案企业启动合规整改,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建立专门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助力提升“盐池滩羊”等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司法为民成色更足品质更高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一如既往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每一项检察工作中,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办理的一个个案件、一件件实事中,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初心。
  做实做细检察为民实事。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针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网络诈骗、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9个民生领域扎实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2人,守好群众“钱袋子”;聚焦信息安全,办理全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和4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坚决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聚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讨薪23万元;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精准救助43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办理的于某甲、于某乙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该院聚焦织密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深化双向保护机制,对17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对10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测评和疏导,向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2份,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持续推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入职查询328人次,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取得“1+5>6=实”的最佳效果。20名法治副校长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全县2.1万名学生讲授各类法治课50余场次,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表现突出辅导员”。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该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持续抓好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开展“诉源治理强化年”活动,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件,回复率100%,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花园社区挂牌成立“五心”检察工作室,以初心引领、匠心办案、耐心解惑、真心纾困、暖心服务全力保障民生福祉。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搭建轻罪案件调解、和解平台,促成刑事和解案件10件。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102件群众信访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以案释法宣讲36场次,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盐池检察人不变的初心和追求。一年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立足办案谋发展,对照“做优、做强、做实、做好”要求,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更加扎实。该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兼顾天理国法人情,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轻微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59人,不起诉76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认罪认罚适用率96.5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7%,均位居全市第一。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审前过滤把关作用,全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案件45件。加强对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21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积极参与“派驻+巡回”检察工作,针对社区矫正及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提出纠正违法监督意见16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民事行政检察更加精准。该院持续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等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79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办理的冯某某与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活动监督案被评为全区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土地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案件24件,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县法院、信访局建立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认真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制度,针对刑事决定不起诉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2件,督促行政机关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切实推动“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力。该院扎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坚持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予以推进,实现四大传统领域全覆盖,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件,其中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诉前磋商52件,采纳率100%。积极稳妥进行“等”外领域探索,办理道路交通设施安全、无障碍停车位建设等新领域案件18件。深化落实跨区域协作机制,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检察院协助配合,针对因交界区域管辖不清造成的长城遗址受损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县域内古长城得到有效管护。与县人大、政协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与县文广局会签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共同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强化对革命文物、文化遗产和英烈权益保护。
  书写服务发展“检察答卷”
  2024年,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
  该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树立“铁心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
  该院将紧扣盐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等服务大局工作,以更有力的检察履职推动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该院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动刑事检察做优做强、行稳致远,民事检察提升能力水平、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强化履职办案、实现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更加规范、务求精准。持续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该院将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思想教育,狠抓制度管理,严格责任落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压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巩固推进年活动,努力形成“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良好局面,积极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打铁必须自身硬。一年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苦练内功重自强,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能、夯基础,着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该院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突出检察特色,注重工作实效,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在主题教育中感悟思想伟力、践行对党忠诚、凝聚奋进力量。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5件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建+品牌”引领检察高效履职,倾心培植“革命红·检察蓝”文化品牌,被评为宁夏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文化品牌,《以检察“蓝”撬动赓续革命老区的“红”》宣传视频获评“全区五佳检察办案故事”。
  坚定全面从严治检。该院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和赌博违纪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务督察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权力监督制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63件,从源头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积极提升专业素能。该院深入落实政法机关“3331”工程,提拔使用4名“90后”科级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行“传帮带教”培养模式,开展“708090”导师帮带工作,全院老中青结对13对,共同上报调研文章20余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337件。与西北政法大学、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建立“检校合作”机制,以检校共建实现检察实践与法律理论深度融合、优势互补。
  坚持数字赋能监督。该院聚焦“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目标,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运用“积案清理”“刑拘下行”“财产刑执行”等20个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监督线索近万条,成案122件,推动建章立制11项。创建的“国家司法救助”监督模型获得全区检察机关第一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秀奖。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效能
  一年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努力拓宽监督渠道,不断丰富监督活动内容,更好地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该院始终秉持检察机关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诚恳接受监督评议。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主动走访、邀请座谈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切实整改。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该院在政协民主监督下改进工作,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参加活动123人次,监督办案66件次。
  依法接受社会监督。该院深化检务公开,运用“两微一端”“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各类检察动态信息71条、公开法律文书186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参加检察听证、案件审查100余人次,助力阳光司法、规范用权。大力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运用,邀请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志愿者共同参与办案10余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展示检察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本版文图由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提供